第一章

第一条 本所名称:旅游规划与管理研究所。英文译名为:Institute of Tourism Planning and ManagementStudy,简称ITPMS

第二条 研究所性质:旅游规划与管理研究是培养旅游管理高层次人才、开展旅游管理科学研究和旅游管理政策咨询的实体性机构,研究所依托旅游与社会管理学院,隶属南京晓庄学院,接受学校社科处指导

第三条 研究所宗旨:旅游规划与管理研究所依托南京晓庄学院多学科基础,立足长三角和南京市地缘优势,以提升专业建设水平为基点,以推进旅游管理专业产学研一体化、服务地方经济与旅游产业发展为目标,加强与省内外学术界、政府机构和实业界的沟通与合作以“服务地方旅游产业发展、打造政府智库、业界智囊、学术研究高地”为宗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研究所聘请国内外旅游研究知名学者和业界领军人物作为顾问;设所长1名、副所若干名、理事若干名

研究所成员以旅游管理专业教师为主,不断充实校内外专业资源合作承担各级社会服务项目和课题研究工作。

  研究所成员定期召开学术交流项目讨论会,研究、商讨研究所工作。

第三章 主要职能和运行机制 

第七条  研究所的主要职包括

(一)致力于旅游前沿理论及热点问题探索,服务旅游管理学科研究和学科建设。

(二)承担与旅游行业及相关专业的基础与应用研究、关键技术与行业发展政策研究、规划标准编制,为政府和行业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

(三)承担旅游领域的技术咨询和规划设计服务,包括旅游资源调查、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旅游目的地发展战略规划旅游企业管理咨询等,探索为城乡旅游发展提供服务的途径。

(四)承担旅游类的专项规划包括各类城乡旅游发展规划、旅游规划与策划、旅游景区规划设计等。

(五)研究应用型本科旅游教育的办学理念、旅游人才成长的规律、专业设置与学科教学的规律,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供支撑。

研究所采用项目作制,结合各成员研究志趣学术专长与项目资源组织、推进研究所成员开展团队合作研究与项目合作。

第九条 研究日常事务管理由长负责。长、副、理事每届任期5年。

第四章 经费来源及管理

第十条 研究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地方财政拨款、专项经费、科研经费及社会捐助等。

第十一条 研究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前提下,可接受来自国内外各种形式捐助。捐助方式包括研究项目、人才培养项目、合作项目、数据和图书资料、软硬件设施、论坛、讲座及奖助学金等。研究接受的捐助经协商可依捐助者的意愿冠名。

第十二条 研究的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社会捐助资金使用情况将接受捐助方的监督。

第十三条 研究的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接受国家和学校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南京晓庄学院旅游规划与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