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所名称:旅游规划与管理研究所。英文译名为:Institute of Tourism Planning and ManagementStudy,简称ITPMS。
第二条 研究所性质:旅游规划与管理研究所是培养旅游管理高层次人才、开展旅游管理科学研究和旅游管理政策咨询的实体性机构,研究所依托旅游与社会管理学院,隶属南京晓庄学院,接受学校社科处指导。
第三条 研究所宗旨:旅游规划与管理研究所依托南京晓庄学院多学科基础,立足长三角和南京市地缘优势,以提升专业建设水平为基点,以推进旅游管理专业产学研一体化、服务地方经济与旅游产业发展为目标,加强与省内外学术界、政府机构和实业界的沟通与合作,以“服务地方旅游产业发展、打造政府智库、业界智囊、学术研究高地”为宗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研究所聘请国内外旅游研究知名学者和业界领军人物作为顾问;设所长1名、副所长若干名、理事若干名。
第五条研究所成员以旅游管理专业教师为主,并不断充实校内外专业资源,合作承担各级社会服务项目和课题研究工作。
第六条 研究所成员定期召开学术交流会与项目讨论会,研究、商讨研究所工作。
第三章 主要职能和运行机制
第七条 研究所的主要职能包括:
(一)致力于旅游前沿理论及热点问题探索,服务旅游管理学科研究和学科建设。
(二)承担与旅游行业及相关专业的基础与应用研究、关键技术与行业发展政策研究、规划标准编制,为政府和行业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
(三)承担旅游领域的技术咨询和规划设计服务,包括旅游资源调查、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旅游目的地发展战略规划、旅游企业管理咨询等,探索为城乡旅游发展提供服务的途径。
(四)承担旅游类的专项规划,包括各类城乡旅游发展规划、旅游规划与策划、旅游景区规划与设计等。
(五)研究应用型本科旅游教育的办学理念、旅游人才成长的规律、专业设置与学科教学的规律,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供支撑。
第八条研究所采用项目工作制,结合各成员研究志趣、学术专长与项目资源,组织、推进研究所成员开展团队合作研究与项目合作。
第九条 研究所日常事务管理由所长负责。所长、副所长、理事每届任期5年。
第四章 经费来源及管理
第十条 研究所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地方财政拨款、专项经费、科研经费及社会捐助等。
第十一条 研究所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前提下,可接受来自国内外各种形式捐助。捐助方式包括研究项目、人才培养项目、合作项目、数据和图书资料、软硬件设施、论坛、讲座及奖助学金等。研究所接受的捐助经协商可依捐助者的意愿冠名。
第十二条 研究所的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社会捐助资金使用情况将接受捐助方的监督。
第十三条 研究所的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接受国家和学校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南京晓庄学院旅游规划与管理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