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和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彭云发布时间:2018-11-20浏览次数:641

各学院、各部门:

为落实好新颁行的学科建设和科研管理系列文件,做好本年度的科研成果奖励计算及二级学院、科研机构的考核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拟按照“整体安排”和“分类实施”的原则,全面推进全校2018年度科研成果的登记和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对于全校科研成果的登记和审核工作,按照如下四种类型组织实施。

(一)2017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尚未登记过的科研成果。报送时间:2018年11月30日;

(二)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取得的科研成果。报送时间:2018年12月10日;

(三)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取得的科研成果。报送时间:2019年1月10日;

(四)2018年取得,截止2019年1月10日未登记的科研成果。报送时间:2019年3月15日。

二、工作依据

对于不同时段取得的科研成果,依据不同文件内容要求组织实施。

(一)2017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且尚未登记过的科研成果。

该类成果还包括项目分年度奖励、尚未分配完毕,本次登记和审核拟予以结清为零。该项工作依据《南京晓庄学院科研量化、奖励与资助暂行办法》(南晓院[2010]121号)(附件1)予以登记和审核,具体填写《2017年度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2)。

(二)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取得的科研成果。

该类成果依据《南京晓庄学院科研业绩评价标准与量化办法》(南晓院[2018]30号)(附件3)和《南京晓庄学院科研突出业绩奖励办法》(南晓院[2018]31号)(附件4)予以登记和审核,具体填写2018年度科研成果业绩点及奖励登记表》(附件5)。

三、工作规定

基于本项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要求,须按照如下规定组织实施。

(一)认真登记和审核

请科研秘书及时通知老师按要求认真填写《登记表》,对照相应文件核算业绩点及奖励金额,在审核、确认《登记表》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后,将汇总的《登记表》(纸质版须分管科研领导签字、学院/部门盖章)按时报送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xzckyc@163.com

(二)按规定格式填写

《登记表》填写须严格按照下列格式进行,便于科研处进行网络检索核查。

(1)姓名:如果是外文论文,请在括号内按论文发表时的名字格式填写英文名;

(2)成果形式:分为论文、著作、专利、获奖、作品、纵向项目、横向项目等;

(3)作者类型:分为独立、第一、通讯、共同第一、共同通讯等;

(4)本人承担字数:论文类成果必填,并确保准确;

(5)级别:2018年成果对照《南京晓庄学院科研业绩评价标准与量化办法》(南晓院[2018]30号)填写全称,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江苏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横向到账10万,SCI2区,EI期刊,EI会议,中文Ⅳ类,南京晓庄学院学报,重要出版社专著,其他出版社编著,省部级二等奖,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专利转让5万,市主要领导人批示并采纳等。

(6)2018年的成果请参考样表(附件6)填写。

四、注意事项

为了圆满完成本项工作,请一定要研读文件并强调注意如下事项:

(一)2018年发表的学术论文只由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填写统计表,其他排名作者一律不登记。

(二)2018年发表的学术论文如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均署名我校为第一单位,则由通讯作者填写成果。

(三)学术论文、通过科研处申报的项目及获奖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四)论文字数必须准确填写。

(五)按照规定时间分阶段报送材料。

1.理工科学院联系人:王寰;电话:86178137;办公室:行政楼432;

2.文科学院(不含艺体传播类)联系人:徐萌萌;电话:86178136;办公室:行政楼433;

3.文科学院(艺体传播类)及各部门联系人:江睿妍;电话86178337;办公室:行政楼430。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8年11月20日



附件1:2010年科研量化、奖励与资助暂行办法.rar

附件2:2017年度科研成果登记表.xls

附件3:《南京晓庄学院科研业绩评价标准与量化办法》(南晓院【2018】30号).doc

附件4:南京晓庄学院科研突出业绩奖励办法》(南晓院【2018】31号).doc

附件5:2018年度科研成果业绩点及奖励登记表.xls

附件6:2018年度科研成果业绩点及奖励登记表(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