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依据《南京晓庄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一)尊重学术研究兴趣。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研究鼓励在个人兴趣和研究专长领域中提出创新性问题,通过有计划的深入研究,生成具有较创新性和影响力的科研成果。
(二)聚力协同创新研究。学校已经形成了省、市、校三级重点建设学科和科研机构平台,校级科研项目研究问题的选择和确立应当聚焦在重点学科的研究领域和科研基地平台的研究问题上。
(三)服务学校事业发展。第二次党代会提出“教师教育”、“应用文科”和“新工科”三大学科群建设,校级科研项目应当服务于“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和“办学层次提升”的需要。
二、项目类别
2019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共设两类,即高层次培育项目和青年专项。
(一)高层次培育项目。指结合2020年申报高层次项目预研工作,主要为申报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进行前期培育。
(二)青年专项。指专门为40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青年教职工而设立的科研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我校在岗人员,每人当年限报1个项目,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跨越其退休年龄。
(二)每个项目只能确立1个负责人。鼓励跨学院(部门)组成合适、精干的项目研究组。
(三)主持在研校级、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四)近三年内有科研基金项目被终止或撤项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五)青年专项的申报,申请人仅限副高及以下职称人员。
(六)高层次培育项目的申报,申请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四、项目经费
(一)高层次培育项目:人文社科类2万元/项,自然科学类4万元/项。
(二)青年专项:人文社科类1万元/项,自然科学类2万元/项。
五、成果要求
在研究周期内申报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成功立项的,可视作自动结项(申请人须提供相关证明)。
其他结项要求详见《南京晓庄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南晓院【2016】97号)第六章第十八条。
六、申报程序
申请人将填写好的《南京晓庄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纸质稿一式2份交所在学院(部门),相关学院及学科负责人应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预审工作。
学院(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科研秘书统一于2019年11月25日16时前,将《申请书》纸质稿(一式2份)及汇总表1份集中报送科研处,同时发送《申请书》电子稿(以学院或部门+申请人姓名命名)、汇总表电子稿至xzckyc@163.com。
联系人:
人文社科类:徐萌萌,电话:86178136,办公室:行政楼433;
自然科学类:王寰,电话:86178137,办公室:行政楼432。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9年11月1日
附件2:南晓院【2016】97号 南京晓庄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