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20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苏科成发〔2020〕99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组织开展2020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202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专家提名和单位提名两种方式。其中南京市科技局代行南京市的单位提名工作,奖项包括: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省科学技术项目奖、省企业技术创新奖和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提名要求
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应是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成果,由本省单位和个人牵头,主要科研活动应是在本省区域内进行的,可以与省外单位或个人合作。鼓励提名企业牵头或与高校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形成的创新成果。
具体奖种及提名要求详见附件1。
三、公示制度
提名单位正式提名前,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提名单位和专家应责成项目完成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
提名受理后,实行形式审查合格项目、专业组初评结果、综合评审结果三阶段公示制度。形式审查合格项目公示时间15天,公示内容:基础类项目包括项目名称、完成人、完成单位、项目简介、代表性论文论著目录;应用类项目包括项目名称、完成人、完成单位、主要知识产权目录等。专业组初评结果公示15天,公示通过初评项目名称、完成人和完成单位;综合评审结果公示7天,公示拟奖励项目名称、拟奖励等级、项目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有异议的人员或者单位请在公示阶段实名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亲笔签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匿名异议、假名异议不予受理,过期不予受理。
四、提名材料填写要求
各奖种提名材料由《提名书》和附件组成,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突出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及做出的重要贡献。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实行诚信承诺制,加大抽查核查力度。被提名人、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和被提名企业法人需对提供的材料中涉及的文章专著、知识产权、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等材料的数量、所有权、真实性、合法性、知情同意情况等进行核实,确保提供的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且将证明材料存档备查。如因未如实告知上述情况而引起争议,且不能提供相应存档备查的证据,需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理。
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各奖种全部实行网络提名。正式提名前,提名专家和单位需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系统注册或更新提名者信息。《提名书》需由各提名专家或单位按照分配的IP地址、账号和密码组织被提名项目完成单位(人选)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生成。在线打印的《提名书》包括信息表和提名书正文两部分,信息表内容与提名书正文中对应部分内容应完全一致,打印字型不小于5号,与各种附件材料的原件合订,即为纸质版“原件”。
基础类项目附件材料应包括反映科学发现的不超过5篇代表性论文论著,以及该代表性论文论著主要他引论文引用页等证明。应用类项目附件材料应包括反映关键技术的不超过10项核心知识产权,反映该成果实际应用两年(2018年1月1日)以上的证明材料,如生产应用证明(必须有单位公章)、经济效益证明(必须有单位财务专用章)、技术转让协议、专利许可证明等。
所有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在2018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且主体工作为国内完成;如果是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在国外完成的,论文所署单位须有完成人国内工作单位。所有核心知识产权持有人应是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或完成单位,在提名书中使用的已转让的核心知识产权,需提供受让方知情同意证明和转让证明材料。
五、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1.各相关单位负责本单位奖项材料的审查,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材料的真实可靠。
2.各相关单位于4月30日前将提名书(含附件)(附件1)与汇总表(附件2)各一份报送至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资料至xzckyc@163.com。由学校审阅后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申报系统填写申报材料及成果在线登记。
联系人:江睿妍;办公室:行政楼430;联系电话:86178337
附件1:省科技厅关于2020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苏科成发〔2020〕99号).doc
附件2:2020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项目奖推荐奖项汇总表.xls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