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请按照《南京晓庄学院老园丁助学金评定办法》(南晓院关委[2013]3号)要求,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老园丁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资助宗旨:资助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大学生(师范生优先考虑),帮助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资助对象:二年级、三年级全日制本科生中经济特别困难、学习成绩优异、道德品质优良的在校学生,需为校困难生库建档学生。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人民币,按自然年申请、评定,一次性发放。
资助名额:
学 院 | 名额 | 学 院 | 名额 |
教师教育学院 | 3 | 电子工程学院 | 2 |
文学院 | 2 | 环境科学学院 | 3 |
外国语学院 | 2 | 食品科学学院 | 1 |
新闻传播学院 | 2 | 音乐学院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美术学院 | 1 |
商学院 | 4 | 体育学院 | 1 |
旅游与社会管理学院 | 1 | 幼儿师范学院 | 2 |
信息工程学院 | 4 | 合计 | 30 |
五、评选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老园丁助学金。
(一)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校级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二) 有与其家庭经济情况不符的高消费或不当消费行为者;
(三) 故意隐瞒或谎报家庭成员及家庭收入等情况者;
有休学、转学、退学、入伍等学籍异动情况者。
六、评选程序:
(一) 符合条件的学生5月24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据实填写《南京晓庄学院老园丁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供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入学以来的成绩单。
(二) 二级学院关工委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后,在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按照校关工委所配名额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者材料(一式两份)于5月28日前送学生工作处和离退休协会审核。
(三) 校关工委审批,确定受资助者名单,由关工委办公室通知财务处按学期发放助学金,并送学生工作处备案。
已获得老园丁助学金的学生可连续申请本助学金。
二级学院关工委应当认真做好初审工作,做到公开、公正、规范,严格把关。关注受助学生的表现,保持与关工委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及时沟通。
受资助的学生要努力学习、勤俭节约、提高思想品德修养,对我校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空巢家庭的离退休老同志在思想情感上、体力技能上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和关怀。
附件:南京晓庄学院老园丁助学金申请表
南京晓庄学院老园丁助学金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
学号 | 所在学院、班级 | |||||||||||||||
家庭详细住址 | 本人联系电话 | |||||||||||||||
申请理由 | 申请人: 日期: | |||||||||||||||
二级关工委审查意见 | 签字(章): 日期: | |||||||||||||||
离退协审核意见 | 签字(章) 日期: | 学工处审核意见 | 签字(章) 日期: | |||||||||||||
校关工委审批意见 | 签字(章):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