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苏州昆山市教育系统定向招聘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公告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5-14浏览次数:316

为进一步优化幼儿教师队伍性别结构,促进教育事业更好发展,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46)精神,昆山市教育系统决定定向招聘10名江苏省免费幼儿师范男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昆山籍2018届江苏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须已分别与昆山市教育局和苏州市教育局签订《江苏省免费男幼儿师范生协议书》)

  二、招聘岗位性质

  本次定向招聘的岗位实行“备案制”。备案制教师为非事业编制人员,属于企业化用工。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详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公办学校试行备案制教师招聘与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昆政办发〔201841),网址:http://www.ks.cn/xxgk_nry?id=78556&itemid=4252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201883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网上信息采集

1.时间:2018522~524日。

2.方式:报考者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http://bm.ksedu.cn),按照要求注册本人基本信息,并如实填写报考情况。

3.有关要求:

(1)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实行按岗招聘的办法。如最终取得了该岗位的签约资格,同岗位内的人员遵循按考试总分高低先后选择具体学校的原则。

(2)报考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前,考生可以修改报考信息。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后,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3)网上信息采集完成后,需自行打印报名表,并于现场确认时上交。

(4)报考者应确保在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前提交报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个人网络问题未成功提交报考信息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现场确认

1.时间:2018526(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230~1430

2.地点:江苏省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祖冲之中路1768)

3.现场确认时,须带好打印的《报名表》,并附一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背面写好岗位代码和姓名),同时需按以下类别及顺序带好所要提供的材料。所有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校验)和复印件(留存)

(1)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2)身份证

(3)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好本人姓名)

(5)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4.经现场确认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缴费手续(报名考试费100)。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免缴考试费。

()考核

1.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现场确认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8612(周二)上午830~1100到昆山市鹿城幼儿园(鹿城路239)领取面试准考证(代领者凭本人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领取)。面试时间初定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共分三个项目:钢琴弹唱、舞蹈、微型课。钢琴弹唱和舞蹈均现场公布弹唱曲目和舞蹈音乐,两项内容共准备8分钟。正式测试时弹唱时间不超过3分钟、舞蹈时间不超过2分钟。微型课备课30分钟,上课10分钟。三个项目总分各为100分,各项目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面试总分(100%)=钢琴弹唱(按占比30%)+舞蹈(按占比30%)+微型课(按占比40%)

3.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面试各项目中有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中国昆山网”(http://www.ks.gov.cn)进行公告。如面试总成绩相同的,以微型课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总成绩和微型课成绩均相同的,则由主管部门另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体检

  面试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选岗及签约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选岗及双向见面会。选岗遵循按考核总分高低先后选择具体学校的原则。选岗后,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就业协议。

()资格复查、录用和管理

  本次招聘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录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都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中国昆山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鉴证相关手续。新录用人员首聘学校服务期不得少于3年,试用期约定为1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5751480757371237

  咨询电话:575168605755315957532164

  本公告由昆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昆山市教育局

201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