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苏州太仓市浏河镇下属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4-20浏览次数:182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疾病,具备奉献与团队合作精神,良好协调沟通能力。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见附件:招聘职位表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8418日至425日。

2、报名方式:报名入口(开放时间2018418日至42516:00)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对照报名资格条件对报名者信息进行初审。

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预审人数按不低于1:2比例开考。不满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3、考核方式:综合考核。以面试为主进行考评,最后确定综合考核成绩。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的,采用笔试+面试。

4、笔试:按照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按分数从高到低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下一轮成绩,只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依据。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资格复审: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本《招聘简章》规定基本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依次递补。

6、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现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应聘人员需根据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政审考察小组对其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审。

  七、公示、录用及待遇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2、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3、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等事项的,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4、被录用的人员,如未能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5、工资待遇参照浏河镇同类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八、其他

  本次招聘具体详情、通知、公告请注意浏览太仓市人才网官方网站http://www.tcrc.com.cn,不再进行书面通知。

   咨询电话:5360827853123587,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