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泰州市测绘院的人才队伍建设,缓解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问题,改善人才队伍结构,规范进入渠道,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录原则,经主管部门批准,结合我院实际,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泰州市测绘院合同制人员招聘工作,应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局组织人事处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泰州市测绘院具体组织实施,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的测绘工程或地理信息科学或地理信息系统、城乡规划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工学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测绘工程及地理信息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从事野外测绘,条件较为艰苦,男性较为适宜。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现役军人;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的主要证件:本人身份证、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
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个人资料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应对所填写的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招聘的时间、地点、报名方式、开考比例、招聘形式及程序等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30日。
招聘地点: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299号泰州市测绘院。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需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1196079649@qq.com:①泰州市测绘院2018年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③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先凭学校证明,录取时后补)。④英语、计算机及其他资格证书,表彰奖励证书。⑤本人公开发表论文、设计成果、测绘成果等业绩资料。
报名者可登录泰州市规划局网站、泰州人才网,下载并填写《泰州市测绘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如遇比较优秀应聘者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核减考录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
招聘形式:由主管部门组成招聘考核小组,考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最终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招聘程序如下:
1.由招聘考核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
2.由招聘考核小组组织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命题,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分为专业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考核。
3.面试由招聘考核小组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思维、表达能力等各方面的情况。
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占总分的60%,面试占总分的40%,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及单项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总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分为专业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考核,专业理论考试时间 60分钟,满分50分;实践操作考核时间 60分钟,满分50分,取两项测试成绩的和为专业技能测试总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时间 15 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最终得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考试完成后,笔试和面试成绩应及时在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六.录用和管理办法
1.拟招聘人员名单确定后,由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考试费及体检费。考核政审工作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接到不良反应的,报主管部门备案,办理录用手续。
3.录用后按照《泰州市测绘院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4.新录用人员实行不多于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正式录用后待遇从优,年收入一般为6-10万元。
5.录用后,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6.2018年应届毕业生录取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7.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以公告、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应试人员进行考试、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责任自负。
七.本方案最终解释权为泰州市测绘院,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