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如皋市人社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南通市人社局)核准,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1983 年 4月至2000年 4月期间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8年4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3年 4月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8年上半年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 须知事项
1.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届普通高校毕业并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生。
2.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8年4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三)不得报考情形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等具体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社局网(www.jsnt.lss.gov.cn)、 中国如皋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信息公开—招录公告栏公告。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报名系统进行。
1.报名网址。中国如皋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 4月12日09:00~4月18日16:00。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4月 12日09:00~4月19日16:00。
资格初审负责单位为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依据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佐证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缴费前可修改电子照片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应及时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资料,供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复审确认时核对。
4.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5.缴费确认。缴费确认时间为2018年4月 12日09:00~4月20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网络缴费成功后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未成功。
6.招聘岗位变更事宜。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社局网、中国如皋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告。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2018年 4月24日14︰00~17︰00。
7.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成功人员,请于2018年4月27日09:00至 4月29日12:00登录中国如皋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7650432。
(二)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准确、有效。
2.应聘人员照片上传应为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应聘人员本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
4.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等,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被取消资格的应聘人员,可以向作出决定的部门进行陈述、申辩。
5.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办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如皋市人社局组织,委托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实施。
(一)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基本能力
综合知识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基本能力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阅读理解能力、判断推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必备能力等素质。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8年 5月 6日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如皋市人社局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包括时间、地点)在中国如皋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告。
(二)资格复审
为确认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负责单位为如皋市人社局。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交资格复审负责单位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应携带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4.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中国如皋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国如皋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告。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录中国如皋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打印《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体检由如皋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国如皋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告。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如皋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内容,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三)拟聘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成为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社局网、中国如皋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拟聘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拟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如皋市人社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8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7650716;
考务咨询:0513-87650432;
监督举报:0513-87658033;13584746966。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 4月 4日